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家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方针、政策和规划,起草有关教育的地方性文件、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负责教育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
(二)负责全县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制定全县教育改革发展战略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全县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负责统计全县教育经费投入情况和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四)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落实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组织审定基础教育教学的地方性教材和补充教材,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负责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检测工作。
(五)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工作与艺术教育工作及国防教育工作;指导教育社团工作。
(六)主管全县教师工作。负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教师资格制度实施;负责教育系统的表彰奖励,归口管理教师和教育管理人员继续教育;配合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各级各类学校编制标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内部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七)负责局属学校的基本建设、修缮和学校布局、增设、撤销等事项;组织落实图书资料、实验室、电教室的建设工作;负责成人学校和社会力量办学的审批与管理。
(八)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并开展全县群众性体育活动;统筹规划竞技体育发展工作;培训体育干部和专业人才;负责管理全县体育社团的资格审查;依法管理健身运动。
(九)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语言文字工作规划,负责普通话推广工作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十)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教育体育局设10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机关政务;负责局机关固定资产管理;重要会议组织安排和督办查办工作;负责文秘、保密、信息、宣传、信访、档案、目标管理、计划生育、保卫等工作;负责机关对外联络工作。
(二)人事股
负责全县教育机构编制管理、人事、劳动工资、晋职晋升、年度考核、教师调配等工作;指导制定教育系统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负责教育系统表彰奖励、教师资格的认定管理、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工作;规划并指导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及中小学校长(含幼儿园园长)队伍建设;开展全县中小学学校长任职资格培训工作;指导、监督全县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绩效工资发放工作;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内部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指导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档案管理、办理就业报到手续。
(三)计划财务股
拟定全县教育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编制上报局属单位教育事业费预决算;负责教育经费的筹措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教育经费、专项经费、增援款、银行贷款;管理教育基本建设项目及教育基本建设投资;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教育系统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执行情况;指导学校后勤管理工作;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学校危房改造和消防安全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财务管理、经费支出及全县教育信息的统计、分析工作。
(四)基础教育股
宏观指导全县基础教育和重点推动九年制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落实省市规定中小学课程设置方案,按省市颁目录要求监督管理中小学教学用书工作,参与中小学地方教材的审定工作;负责中小学德育及校外教育常规管理工作;负责县级优秀班主任及中小学“两争两创”评选工作、审批工作;负责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籍管理工作。
负责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校舍安全、饮食卫生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等工作;组织安全培训及指导中小学、幼儿园的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协调学校治安的综合治理;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学校安全事故。
(五)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股
统筹规划和协调全县职业与成人教育工作,制定全县职业与成人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办理全县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审批、学籍管理等工作,开展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及在校学生德育工作;负责全县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指导全县职业学校和成人学校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和农村初、高中毕业生实用技术培训工作;指导全县开展脱盲后继续教育工作;指导全县成人学校建设工作。
(六)师资培训股
制订全县师资培训工作的计划和长远规划;综合管理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师资队伍培养、培训及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幼儿教师专业资格的考核工作;指导协调教师培训基地建设;督促教师学历培训,提高学历层次及达标率。
(七)体育卫生艺术教育股
指导全县学校体育、卫生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工作;制定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管理措施和发展规划;指导全县学校学生体育达标、竞赛活动;负责指导全县中招体育加试、学生军训和国防教育工作。
(八)群体竞训股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并开展职工体育、民族体育、老年人体育、残疾人体育等群众性体育活动;统筹规划竟技体育发展,开展体育科学研究,指导全县业余体校,武术学校的训练工作;开展县区间的体育合作与交流,组织参加上级和举办全县综合性体育运动会;做好各类综合性群众体育活动;依法管理和审查体育经营活动从业资格,审批社会体育指导员,审批“三级”运动员,裁判员;负责全县性体育社团的资格审查。
(九)行政审批服务股
负责全县民办教育机构的规划和布局调整;负责审批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它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接受同级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已审批民办学校的备案工作;负责已批准的民办学校(教育机构)办学水平的督导、评估;负责已批准的全县民办教育机构的年检和常规管理工作;负责各民办学校、教育机构招生简章和广告的备案工作;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的考生报名和证书发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全县民办教育的检查执法及县政府批准的其它行政审批职能工作。
(十)淮阳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组织实施全县教育督导工作,制定全县教育督导工作的计划和指导方案;组织对全县教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对教育工作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向县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承办县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上级教育督导机构交办的其它事项。
离退休教职工管理办公室。负责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按照有关文件规定,落实好离退休教职工的政治、生活、医疗等待遇;对离退休教职工进行探访慰问,负责离退休教职工来信来访的接待工作;负责离退休教职工信息、统计工作;做好病故离退休教职工的治丧和善后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