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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统计工作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实施机关: 区统计局
办事项信息
事项类型 法定期限
责任科室 承诺期限
受理部门 咨询投诉电话
服务对象 办件类型
是否出证 到窗口办理的最少次数
办理地点、时间



符合评比表彰通知中规定的条件


不收费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81号)第三十五条对在统计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来源渠道 材料要求 原件件数 复印份数 申请空白表 范本预览 备注
1 全省统计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审批表 0份 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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