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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
实施机关: 淮阳区民政局
办事项信息
事项类型 法定期限
责任科室 承诺期限
受理部门 咨询投诉电话
服务对象 办件类型
是否出证 到窗口办理的最少次数
办理地点、时间



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最低生活保障。


不收费


《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民发〔2021〕57号、《河南省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认定办法》(豫民〔2021〕5号)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来源渠道 材料要求 原件件数 复印份数 申请空白表 范本预览 备注
1 拆迁协议、归侨生活费证明、领取一次性补偿金的数额及用途证明。 1份 0份
2 残疾证、劳动能力证明、学生证(或入学通知书)、优抚对象证、下岗证、离(退)休证、就业登记证明、养老保险证明、失业保险证明 1份 0份
3 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审批表 1份 0份
4 家庭收入凭证 1份 0份
5 家庭成员身份关系证明 1份 0份
6 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信息表 1份 0份
7 其他有关裁决、判决、协议等材料 1份 0份
8 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及授权书 1份 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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