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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双方均宣告失踪的孤儿认定
实施机关: 淮阳区民政局
办事项信息
事项类型 法定期限
责任科室 承诺期限
受理部门 咨询投诉电话
服务对象 办件类型
是否出证 到窗口办理的最少次数
办理地点、时间



具有我省户籍,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不收费


一、《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的通知》(民发〔2010〕161号)
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豫政办〔2011〕59号
三、《河南省民政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孤儿养育工作的通知》(豫民文〔2019〕6号)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来源渠道 材料要求 原件件数 复印份数 申请空白表 范本预览 备注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1份 0份
2 照片 2份 0份
3 宣告失踪判决书 1份 0份
4 居民户口簿 1份 0份
5 儿童福利申请表 1份 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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