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符合先进个人推荐要求。 二、在循环经济管理、科学技术研究、产品开发、示范和推广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个人。
不收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第四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对在循环经济管理、科学技术研究、产品开发、示范和推广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