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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公共汽(电)车、轨道交通票价审批
实施机关: 淮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办事项信息
事项类型 法定期限
责任科室 承诺期限
受理部门 咨询投诉电话
服务对象 办件类型
是否出证 到窗口办理的最少次数
办理地点、时间



《河南省定价目录》及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制定标准的事项。


不收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二十条第二款“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地方定价目录规定的定价权限和具体适用范围制定在本地区执行的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保留的省政府部门行政职权目录》(豫政〔2018〕21号附件4)“省级以下电网调度的发电企业上网电价以及省级以下电网输配电价、销售电价”。《河南省定价目录》(豫发改价调〔2018〕530号)。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来源渠道 材料要求 原件件数 复印份数 申请空白表 范本预览 备注
1 1.制定或调整价格的申请; 1份 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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