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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阶段学历教育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设立审批
实施机关: 淮阳县教育体育局
办事项信息
事项类型 法定期限
责任科室 承诺期限
受理部门 咨询投诉电话
服务对象 办件类型
是否出证 到窗口办理的最少次数
办理地点、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第五十六条 民办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
 (一)根据学校章程规定要求终止,并经审批机关批准的;
 (二)被吊销办学许可证的;
 (三)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的。
第五十七条 民办学校终止时,应当妥善安置在校学生。实施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终止时,审批机关应当协助学校安排学生继续就学。
第五十八条 民办学校终止时,应当依法进行财务清算。民办学校自己要求终止的,由民办学校组织清算;被审批机关依法撤销的,由审批机关组织清算;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而被终止的,由人民法院组织清算。


不收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第五十六条 民办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
 (一)根据学校章程规定要求终止,并经审批机关批准的;
 (二)被吊销办学许可证的;
 (三)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的。
第五十七条 民办学校终止时,应当妥善安置在校学生。实施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终止时,审批机关应当协助学校安排学生继续就学。
第五十八条 民办学校终止时,应当依法进行财务清算。民办学校自己要求终止的,由民办学校组织清算;被审批机关依法撤销的,由审批机关组织清算;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而被终止的,由人民法院组织清算。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来源渠道 材料要求 原件件数 复印份数 申请空白表 范本预览 备注
1 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验资报告),并载明产权 1 份 0 份
2 筹设报告、内容应当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和管理使用等 0 份 1 份 空表下载 范本预览
3 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赠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0 份 1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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