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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能力鉴定
实施机关: 淮阳县人社局
办事项信息
事项类型 法定期限
责任科室 承诺期限
受理部门 咨询投诉电话
服务对象 办件类型
是否出证 到窗口办理的最少次数
办理地点、时间



《河南省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非因工伤残、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申请提前退休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鉴定收费标准:每人次300元,依据:《河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 财政厅关于调整劳动鉴定收费标准的通知》(豫计收费[2003]139号); 非因工伤鉴定标准:每人次200元,依据:《河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 财政厅关于调整劳动鉴定收费标准的通知》(豫计收费[2003]139号)。


《 河南省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五条:省和设区的市应当建立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同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劳动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和劳动能力鉴定组织管理工作。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来源渠道 材料要求 原件件数 复印份数 申请空白表 范本预览 备注
1 职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0 份 1 份
2 医院诊断证明书1份 1 份 0 份
3 住院病历(原件)1份 1 份 0 份
4 住院票据(原件)1份 1 份 0 份
5 住院总清单(原件)1份 1 份 0 份
6 个人承诺书1份 1 份 0 份
7 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2份 2 份 0 份 空表下载 范本预览
8 《认定工伤决定书》或委托鉴定申请书1份 1 份 0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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