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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就业岗前培训
实施机关: 淮阳县人社局
办事项信息
事项类型 法定期限
责任科室 承诺期限
受理部门 咨询投诉电话
服务对象 办件类型
是否出证 到窗口办理的最少次数
办理地点、时间



豫人社就业【2012】25号《河南省就业创业培训管理方法》 第八条 各类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培训,需提供以下材料:(1)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凭本人的就业失业登记证、身份证等材料参加培训。(2)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凭身份证参加培训,农民工凭户口所在地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或务工单位开具的外出务工证明和身份证参加培训。(3)毕业年度的高校毕业生凭身份证、学籍证明材料和高校出具的证明参加培训,到村任职大学生凭组织部门的相关证明参加培训。(4)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凭初(高)中毕业证书和身份证参加培训。十一.办理材料及表格:开班申请表、培训计划大纲、培训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教学计划、签订承诺书。一式三份。


不收费


豫人社就业【2012】25号《河南省就业创业培训管理方法》 第八条 各类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培训,需提供以下材料:(1)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凭本人的就业失业登记证、身份证等材料参加培训。(2)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凭身份证参加培训,农民工凭户口所在地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或务工单位开具的外出务工证明和身份证参加培训。(3)毕业年度的高校毕业生凭身份证、学籍证明材料和高校出具的证明参加培训,到村任职大学生凭组织部门的相关证明参加培训。(4)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凭初(高)中毕业证书和身份证参加培训。第九条 就业技能培训以1-3个月的短期培训为主,复杂工种可适当延长。每班人数不超过60人,培训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是120个学时,实习操作培训课不少于连50%。每人每年只能参加一次就业技能培训。第十条 定点培训机构应当在开班前7日内,将申报材料报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开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批准意见要抄送同级财政部门备案。申报材料包括:1.开班申请表:详细填写培训专业(工种)、培训期限、培训类别、培训人数、开班日期等。2.教学计划:注明培训学时、教学安排、授课教师、所用教材和教案、培训地点等信息。3.培训学员花名册及有关证件复印件。第十一条 创业培训采用SIYB培训(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模式。积极推广“技能+创业”培训模式,对参加过就业技能培训、确有创业培训要求并具备创业条件的,开展创业培训。第十二条 创业培训包括创业意识培训、创办(改善)企业培训和创业实训三个模块。一年内,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一次培训连续学完三个模块。也可以分阶段分模块学习,但每个模块每人每年只能参加一次。创业意识培训时间不少于3天,每班人数不超过60人;创办(改善)企业培训时间不少于7天,每班人数不超过30人;创业实训时间不少于3天,每班不超过60人。第十三条 创业培训机构就在计划开班前7个工作日内,将筛选合格的学员花名册、学员登记表、师资安排、后续支持服务措施等材料报当地和省创业培训管理机构,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培训,并抄送同级财政部门备案。第十四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加强培训质量监管,对定点培训机构每班开展随机抽查不少于3次,作好抽查记录。要加快开发全省统一的培训管理系统,提高信息化水平,分阶段配备指纹考勤设备,强化考勤管理。综合出勤率低于90%的,按开班人数和综合出勤率计算实际培训人数;低于50%的,不给予补贴。第十五条 创业意识培训结束后,学员须完成《创业想法分析书》。创办(改善)企业结束后,学员须完成创业计划书(改善企业计划书),并由创业培训管理机构组织审核。创业实训结束后,学员须写出创业实训总结,分析创业实训的经验和教训。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来源渠道 材料要求 原件件数 复印份数 申请空白表 范本预览 备注
1 劳动合同 验原件留复印件 人社局 1 份 0 份
2 教学计划、签订承诺书 原件 申请人自备 3 份 0 份
3 身份证复印件 验原件留复印件 申请人自备 0 份 1 份
4 开班申请表、培训计划大纲、培训人员花名册 纸质表格 人社局 A4纸 0 份 1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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