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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人员登记
实施机关: 淮阳县人社局
办事项信息
事项类型 法定期限
责任科室 承诺期限
受理部门 咨询投诉电话
服务对象 办件类型
是否出证 到窗口办理的最少次数
办理地点、时间



《河南省失业保险条例》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失业人员,是指在法定劳动年龄之内,具有劳动能力,与用人单位依法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并已参加失业保险的人员。


不收费


《河南省失业保险条例》第四条:省、省辖市、县(市、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失业保险工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家和省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照本条例规定,具体承办失业保险工作。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来源渠道 材料要求 原件件数 复印份数 申请空白表 范本预览 备注
1 淮阳县失业人员登记表原件1份 1 份 0 份 空表下载 范本预览
2 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原件1份 1 份 0 份
3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4张1寸照片 4 份 0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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