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类型 | 法定期限 | ||
责任科室 | 承诺期限 | ||
受理部门 | 咨询投诉电话 | ||
服务对象 | 办件类型 | ||
是否出证 | 到窗口办理的最少次数 | ||
办理地点、时间 |
(1)满足河道堤防安全,河势稳定,行洪畅通,正常管理需要;(2)申请单位或个人法定身份证明,利害关系第三者的协议等材料。
不收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进行下列活动,必须报经河道主管机关批准;涉及其他部门的,由河道主管机关会同有关部门批准:(一)采砂、取土、淘金、弃置砂石或者淤泥;(二)爆破、钻探、挖筑鱼塘;(三)在河道滩地存放物料、修建厂房或者其他建筑设施;(四)在河道滩地开采地下资源及进行考古发掘。
河南省《河道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第五条全省河道实行按水系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县以上河道主管机关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置专管机构,具体负责辖区内的河道管理工作。
涉及两市(地)以上的主要河道,由省或授权的市(地)河道主管机关设置专管机构实施管理,涉及两县(市)以上的主要河道,由市(地)或授权的县(市)河道主管机关设置专管机构实施管理。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来源渠道 | 材料要求 | 原件件数 | 复印份数 | 申请空白表 | 范本预览 | 备注 |
1 | 建设项目涉及河道防洪部分的可研报告(含图纸)及初步方案 | 纸质表格或原件、验原件留复印件 | 政府部门核发、申请人自备、其他单位出具 | 纸张大小、是否盖章等 | 6 份 | 0 份 | |||
2 | 建设项目对水质等可能有影响的,应当附具有关环境影响评价意见 | 纸质表格或原件、验原件留复印件 | 政府部门核发、申请人自备、其他单位出具 | 纸张大小、是否盖章等 | 6 份 | 0 份 | |||
3 | 涉及取、排水的建设项目,应当提交经批准的取水许可(预)申请书、排水(污)口设置申请书 | 纸质表格或原件、验原件留复印件 | 政府部门核发、申请人自备、其他单位出具 | 纸张大小、是否盖章等 | 6 份 | 0 份 | |||
4 | 建设项目所依据的文件 | 纸质表格或原件、验原件留复印件 | 政府部门核发、申请人自备、其他单位出具 | 纸张大小、是否盖章等 | 6 份 | 0 份 | |||
5 | 《建设项目防洪影响评价报告》审查意见及按审查意见修改好的《建设项目防洪影响评价报告》 | 纸质表格或原件、验原件留复印件 | 政府部门核发、申请人自备、其他单位出具 | 纸张大小、是否盖章等 | 6 份 | 0 份 | |||
6 |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申请书 | 纸质表格或原件、验原件留复印件 | 政府部门核发、申请人自备、其他单位出具 | 纸张大小、是否盖章等 | 6 份 | 0 份 | 空表下载 | 范本预览 | |
7 | 影响公共利益或第三者合法的水事权益的,应当提交有关协调意见书。 | 纸质表格或原件、验原件留复印件 | 政府部门核发、申请人自备、其他单位出具 | 纸张大小、是否盖章等 | 6 份 | 0 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