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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
实施机关: 淮阳县水利局
办事项信息
事项类型 法定期限
责任科室 承诺期限
受理部门 咨询投诉电话
服务对象 办件类型
是否出证 到窗口办理的最少次数
办理地点、时间



从事工程建设,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或者对原有灌溉用水、供水水源有不利影响的,建设单位应当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造成损失的,依法给予补偿。


不收费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目录第170项。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来源渠道 材料要求 原件件数 复印份数 申请空白表 范本预览 备注
1 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申请书 0 份 5 份
2 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纸质表格或原件、验原件留复印件 政府部门核发、申请人自备、其他单位出具 纸张大小、是否盖章等 2 份 0 份
3 被占用工程的管理单位编制提出的占用补偿方案 纸质表格或原件、验原件留复印件 政府部门核发、申请人自备、其他单位出具 纸张大小、是否盖章等 2 份 0 份
4 法定的评估机构的评估报告 纸质表格或原件、验原件留复印件 政府部门核发、申请人自备、其他单位出具 纸张大小、是否盖章等 2 份 0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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