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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纪检监察案件财物价格认定
实施机关: 淮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办事项信息
事项类型 法定期限
责任科室 承诺期限
受理部门 咨询投诉电话
服务对象 办件类型
是否出证 到窗口办理的最少次数
办理地点、时间



1、认定协助书。
2、认证标的明细表。
3、询问笔录、照片或票据。
依据:《纪检监察机关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工作暂行办法》(中纪发〔2010〕35号)。


不收费


《纪检监察机关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工作暂行办法》(中纪发〔2010〕35号)第六条规定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需要进行价格认定的,应当向本级价格认证机构提出协助请求。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来源渠道 材料要求 原件件数 复印份数 申请空白表 范本预览 备注
1 认定协助书 1 份 0 份
2 认证标的明细表 1 份 0 份
3 询问笔录、照片或票据 0 份 1 份
4 专业技术报告或专业意见书 1 份 0 份
5 灭失物品应确定价格基准日的状态 1 份 0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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