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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项目审核(批)
实施机关: 淮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办事项信息
事项类型 法定期限
责任科室 承诺期限
受理部门 咨询投诉电话
服务对象 办件类型
是否出证 到窗口办理的最少次数
办理地点、时间



一、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二、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区域规划、专项规划、发展建设规划、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标准;三、不对公众利益,特别是项目建设地的公众利益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四、已列入河南省专项建设规划。


不收费


"一、《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18号)第七条:改进和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制,采用直接投资和资本金注入方式的项目,对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公众利益有重大影响或者投资规模较大的,要在咨询机构评估、公众参与、专家评议、风险评估等科学论证基础上,严格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
二、《河南省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豫发〔2017〕7号)第27条:除国家、省另有规定外,原则上对政府采取直接投资或资本金注入方式投资建设的项目,按照项目隶属关系由同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审批,对中央和省财政全额投资的项目,由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或委托市县投资主管部门审批。"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来源渠道 材料要求 原件件数 复印份数 申请空白表 范本预览 备注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0 份 1 份
2 法人代表身份证 0 份 1 份
3 项目备案申请表 1 份 0 份 空表下载 范本预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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