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类型 | 法定期限 | ||
责任科室 | 承诺期限 | ||
受理部门 | 咨询投诉电话 | ||
服务对象 | 办件类型 | ||
是否出证 | 到窗口办理的最少次数 | ||
办理地点、时间 |
《豫人社[2016]18号》第六章、第五节、第六十条:退休待遇管理环节每月根据上月待遇支付记录(拨付计划)、当月退休人员增减变化、待遇调整及待遇数据维护(信息修改)等信息通过信息系统生成《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及相关费用拨付计划》,经复核、审核确认无误,报主管领导审批后,传送至基金财务管理环节和社会化管理服务环节,进行待遇发放。
不收费
1、《豫人社[2016]18号》第一章、第五条:县 (市、区)社保经办机构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登记、申报核定、基金征缴、个人账户管理、关系转移、待遇核定与支付;做好基金管理、财政补助资金的结算和划拨;编制上报本地区基金预决算、财务和统计报表;负责个人权益记录管理、数据应用分析及交换;领取待遇资格认证;审计稽核与内控管理;档案管理;咨询、查询和举报受理等工作。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来源渠道 | 材料要求 | 原件件数 | 复印份数 | 申请空白表 | 范本预览 | 备注 |
1 |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及相关费用拨付计划》 | 0 份 | 1 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