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类型 | 法定期限 | ||
责任科室 | 承诺期限 | ||
受理部门 | 咨询投诉电话 | ||
服务对象 | 办件类型 | ||
是否出证 | 到窗口办理的最少次数 | ||
办理地点、时间 |
(1)法人
(2)仓库容量:储存限量应符合GB 50161规定。
不收费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2006年1月11日国家院令第455号)第二十二条: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应当经公安部门许可。第二十三条:“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托运人应当向运达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部门提出申请,......”第二十四条:“受理申请的公安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对提交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核发《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说明理由。《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应当载明托运人、承运人、一次性运输有效期限、起始地点、行驶路线、经停地点、烟花爆竹的种类、规格和数量。”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来源渠道 | 材料要求 | 原件件数 | 复印份数 | 申请空白表 | 范本预览 | 备注 |
1 | 承运人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资质证明; | 1 份 | 0 份 | ||||||
2 | 驾驶员、押运员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资格证明 | 1 份 | 0 份 | ||||||
3 |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道路运输证明 | 1 份 | 0 份 | ||||||
4 | 烟花爆竹的购销合同及运输烟花爆竹的种类、规格、数量 | 0 份 | 0 份 | ||||||
5 | 运输车辆牌号、运输时间、起始地点、行驶路线、经停地点 | 0 份 | 0 份 | ||||||
6 | 托运人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的资质证明 | 1 份 | 0 份 | ||||||
7 | 烟花爆竹的产品质量和包装合格证明 | 0 份 | 0 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