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类型 | 法定期限 | ||
责任科室 | 承诺期限 | ||
受理部门 | 咨询投诉电话 | ||
服务对象 | 办件类型 | ||
是否出证 | 到窗口办理的最少次数 | ||
办理地点、时间 |
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
申请前,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行驶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收费法定依据《交通安全法》《交通安全法及实施条例》《国家发展和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机动车牌证工本费等收费标准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我省公安交通管理收费标准等问题的通知》 收费标准:不收费
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第124号令)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来源渠道 | 材料要求 | 原件件数 | 复印份数 | 申请空白表 | 范本预览 | 备注 |
1 | 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 1 份 | 0 份 | 空表下载 | 范本预览 | ||||
2 | 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 1 份 | 1 份 | ||||||
3 | 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即复印件 | 1 份 | 1 份 | ||||||
4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 1 份 | 0 份 | ||||||
5 | 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 | 1 份 | 0 份 | ||||||
6 |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合格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 | 1 份 | 0 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