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类型 | 法定期限 | ||
责任科室 | 承诺期限 | ||
受理部门 | 咨询投诉电话 | ||
服务对象 | 办件类型 | ||
是否出证 | 到窗口办理的最少次数 | ||
办理地点、时间 |
申请备案周口市众创空间,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周口市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依托市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运营管理。
2. 具有与开展科技创新创业服务相适应的团队和工作人员,其中大专以上人员不低于50%。
3. 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自有或租赁,其中属租赁的租赁期不少于5年)、免费高带宽互联网接入网络,拥有可自主支配的为创业者提供的低成本工作空间、社交空间和培训场所(总面积为400平方米以上)。
4. 服务主题明确,科技创新创业内容充实,规划合理,具有为创业者提供工商注册、财会管理、法律服务等基础服务能力,定期举办项目发布、路演展示、培训沙龙、运营提升、融资对接等各类创业交流活动。
5. 众创空间内部财务管理规范。有依托单位的众创空间,建设运营的财务应单独核算。
6.建设条件:
一是技术支撑类:应具备为创新创业者提供开源软件、生产加工设备、试验仪器等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提供技术开发、产品工艺设计、技术检测、技术转移、知识产权运营、产业链对接等专业技术服务。
(1)自有或租赁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的专业设备、开发测试软件总价值不低于20万元。
(2)年度服务企业和创新创业团队数量不少于10个,成功孵化案例不少于2个。
二是投资驱动类:具有众创空间管理机构设立或合作设立的天使投资基金(可自主支配);经常开展聚集天使投资人和投资机构的路演活动,为创业企业提供周转金或股权融资服务。
(1)年度服务企业和创新创业团队数量不少于10个,成功投资案例不少于2个。
(2)有至少2名具备创业投资或相关业务经验的中高级管理人员全职承担投资管理责任。
三是综合类:兼具技术支撑类和投资驱动类特征,具有明确的创新创业服务主题,积极开展路演培训、创业训练等活动。
(1)年度服务企业和团队数量不少于10个,成功孵化案例不少于3个。
(2)运营团队至少有2名专职培训人员或投资专家。
不收费
《周口市科技局关于印发〈周口市发展众创空间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周科〔2017〕18号)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来源渠道 | 材料要求 | 原件件数 | 复印份数 | 申请空白表 | 范本预览 | 备注 |
1 | 市级众创空间备案申请材料 | 1份 | 3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