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类型 | 法定期限 | ||
责任科室 | 承诺期限 | ||
受理部门 | 咨询投诉电话 | ||
服务对象 | 办件类型 | ||
是否出证 | 到窗口办理的最少次数 | ||
办理地点、时间 |
1.符合郑州市重点实验室组织申报基本条件要求 2.申请材料齐全
不收费
1.《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国科发基〔2008〕539号第七条:“科学技术部是重点实验室的宏观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批准重点实验室的建立、调整和撤销。与重点实验室签订工作计划。组织重点实验室评估和检查。” 2.《河南省省级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豫科计〔2003〕9号)第六条:“省直部门(省政府直属单位)或省辖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是实验室的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是:根据实验室发展规划,组织本部门实验室建设项目和实验室达标认证项目的申报工作、负责实验室建设计划的实施,指导实验室的运行和管理。”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来源渠道 | 材料要求 | 原件件数 | 复印份数 | 申请空白表 | 范本预览 | 备注 |
1 | 组建郑州市级重点实验室申报书 | 3份 | 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