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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因死亡支取)
实施机关: 淮阳区医疗保障局
办事项信息
事项类型 法定期限
责任科室 承诺期限
受理部门 咨询投诉电话
服务对象 办件类型
是否出证 到窗口办理的最少次数
办理地点、时间



因死亡办理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支付


不收费


1. 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全国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医保发〔2020〕18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第十四条
3.《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医保局令第41号)第七条
4.《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6号)第五条、第六条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来源渠道 材料要求 原件件数 复印份数 申请空白表 范本预览 备注
1 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 1份 0份
2 继承人银行卡账户信息 1份 0份
3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申请表 1份 0份
4 继承人身份证 1份 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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