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类型 | 法定期限 | ||
责任科室 | 承诺期限 | ||
受理部门 | 咨询投诉电话 | ||
服务对象 | 办件类型 | ||
是否出证 | 到窗口办理的最少次数 | ||
办理地点、时间 |
一.有与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相关的诊疗科目;
二.具有经过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培训的、专职从事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
三.有获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执业医师;
四.有保证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储存的设施和管理制度。
不收费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2005年8月3日国务院令第442号,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第三十六条:医疗机构需要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应当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批准,取得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以下称印鉴卡)。医疗机构应当凭印鉴卡向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的定点批发企业购买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来源渠道 | 材料要求 | 原件件数 | 复印份数 | 申请空白表 | 范本预览 | 备注 |
1 |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资格培训考核合格文件 | 1份 | 1份 | ||||||
2 |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储存设施及管理制度目录 | 1份 | 0份 | ||||||
3 |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专用账册、医院处方笺 | 1份 | 0份 | ||||||
4 |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申请表 | 1份 | 1份 | ||||||
5 | 成立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的文件以及建立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小组文件 | 1份 | 1份 | ||||||
6 | 获得《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执业医师名录及签名留样表 | 1份 | 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