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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许可
实施机关: 淮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办事项信息
事项类型 法定期限
责任科室 承诺期限
受理部门 咨询投诉电话
服务对象 办件类型
是否出证 到窗口办理的最少次数
办理地点、时间



一.有与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相关的诊疗科目;
二.具有经过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培训的、专职从事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
三.有获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执业医师;
四.有保证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储存的设施和管理制度。


不收费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2005年8月3日国务院令第442号,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第三十六条:医疗机构需要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应当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批准,取得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以下称印鉴卡)。医疗机构应当凭印鉴卡向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的定点批发企业购买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来源渠道 材料要求 原件件数 复印份数 申请空白表 范本预览 备注
1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资格培训考核合格文件 1份 1份
2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储存设施及管理制度目录 1份 0份
3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专用账册、医院处方笺 1份 0份
4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申请表 1份 1份
5 成立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的文件以及建立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小组文件 1份 1份
6 获得《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执业医师名录及签名留样表 1份 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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