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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的发放
实施机关: 淮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办事项信息
事项类型 法定期限
责任科室 承诺期限
受理部门 咨询投诉电话
服务对象 办件类型
是否出证 到窗口办理的最少次数
办理地点、时间



凡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入伍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目前仍为农村户籍、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后转为非农户籍的人员,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自费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的农村籍退役士兵


不收费


【规范性文件】《关于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的通知》(民发〔2011〕110号)
【规范性文件】《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落实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政策措施的通知》(民办发〔2011〕11号)
从2011年8月1日起,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各级民政、财政部门要按照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周密制定实施方案,切实加大工作力度,保障工作经费,确保政策及时落实到位。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来源渠道 材料要求 原件件数 复印份数 申请空白表 范本预览 备注
1 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申请书 1份 1份
2 居民户口簿 1份 1份
3 退役时落户农村的资料 1份 0份
4 两寸照片 4份 0份
5 入伍退伍时间佐证材料 1份 1份
6 参保人员缴交社会保险证明 1份 0份
7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1份 1份
8 银行卡 1份 1份
9 户口性质为农业户口的证明 1份 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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