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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给付
实施机关: 淮阳区应急管理局
办事项信息
事项类型 法定期限
责任科室 承诺期限
受理部门 咨询投诉电话
服务对象 办件类型
是否出证 到窗口办理的最少次数
办理地点、时间



受灾需要生活救助的困难群众


不收费


《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务院令第577号)第十四条 、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来源渠道 材料要求 原件件数 复印份数 申请空白表 范本预览 备注
1 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申请表 1份 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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