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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族股
科室(股室)负责人:    耿保卫 手机电话:    13253796099
主管领导:    张国强 手机电话:    13271631699
权力清单
序号 事项类型 事项名称
1 行政确认     民族成份变更
2 行政服务     清真牌证审批办事指南
二、宗教股
科室(股室)负责人:    徐志梅 手机电话:    13939479798
主管领导:    张国强 手机电话:    13271631699
权力清单
序号 事项类型 事项名称
1 行政许可     申请成立其它固定宗教场所(不包括寺观教堂)办事指南
2 其他     宗教活动场所(改扩建)审批
3 其他     申请成立寺观、教堂宗教场所(初审)
4 行政服务     对全县性宗教团体筹备、成立、变更、注销、年检的监督检查办事指南
5 行政服务     全县性宗教团体筹备、成立、变更、注销前审查办事指南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和法规,开展民族、宗教政策和法规的宣传工作。
(二)协调全县民族关系,处理涉及民族关系的有关事宜,促进民族团结互助。
(三)协调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发展经济与文化教育事业的政策与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的扶贫工作。参与有关少数民族的专项贷款、专项资金分配使用。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方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
(四)协同有关部门促进少数民族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事业的发展。
(五)协助组织、人事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和使用工作。
(六)根据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维护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正常的教务活动,保护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机关协助办理或协调办理的各项任务。
(七)依法加强对全县宗教事务的管理,引导宗教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活动,防止和制止利用宗教进行非法和违法活动。
(八)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对国外敌对势力渗透活动的斗争,揭露和打击披着宗教外衣的反动分子和其他犯罪分子。
(九)协助地方人民政府及时处理民族、宗教方面的突发事件和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
(十)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淮阳县民族宗教局设2个职能股(室)。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文秘、信息、档案、信访工作等;负责机关政务、事务、行政管理的综合协调工作,做好接待工作;管理局机关的人事、劳资工作。
(二)民族宗教股
会同有关部门推动民族政策的宣传教育和少数民族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民族团结工作,协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民族纠纷,改善民族关系,帮助少数民族发展经济、搞好科技开发、科技利用和科技培训工作;对“民族地区补助费”和“发展资金”的分配使用提出意见,并检查监督使用情况;负责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统计与分析。
负责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方面的工作,对有关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性意见;负责宗教团体和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建设工作;检查督促国家有关政策的落实;协调和处理宗教团体之间和各教派之间的关系;指导教会坚持独立自主、自办教会和自治、自养、自传的方针,做好宗教方面的涉外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抵制境外宗教敌对势力的渗透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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